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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可攻玉,学术交流宜常新——刘经树教授介绍贝泽勒的音乐社会学观念

日期:2007-11-26浏览量:

11月23日,我院音乐学系西方音乐史教研室刘经树教授应图书馆之邀,在本院第一会议室,进行了题为《“使用上手”地与音乐“打交道”——贝泽勒“交往音乐”、“表演音乐”的音乐社会学概念》的学术讲座。列席讲座的有图书馆长、作曲系贾国平教授以及音乐学系的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刘教授在讲座中,简要介绍了贝泽勒其人,重点论述了贝泽勒“交往音乐”、“表演音乐”的音乐学观念及其与海德格尔现象学哲学的渊源关系。

海因利希-贝泽勒(Heinrich Besseler, 1900-1969年) 是德国著名音乐学家,曾师从古利特、阿德勒、菲舍尔和路德维希。1956-65年间先后任教于海德堡、耶拿和莱比锡。他的《中世纪和文艺复兴的音乐》(Die Musik des Mittelalters und der Renaissance,1931)首次将音乐史置于思想史的研究中。他的研究领域还涉及巴赫研究、乐器的使用和音乐学的研究。出版了《音乐美学的基本问题》(1926年)、《16世纪的交往音乐与表演音乐》(1959年)和《近代音乐听赏问题》(1959年)等理论著述。被认为是当代最具原创性的学者之一。

刘教授分别从,海德格尔的现象学美学,贝泽勒“交往音乐、表演音乐”的由来及其现象学本源,和贝泽勒“交往音乐”、“表演音乐”的社会学导向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论述。

刘教授在介绍海德格尔的现象学美学时认为,海德格尔的艺术本体论把自然事物视为“现成在手”(Vorhandenheit),而其现象学则把事物视为“使用上手”(Zuhandenheit)。并据此引出了“现成在手的”(Vorhanden)和“使用上手的”(Zuhanden) 两个概念。前者属于形而上学,而后者则属于现象学。

现象学的解释不在于对存在者的存在状态之属性进行认识,而在于对存在者的结构进行规定。正如希腊术语中“物”的概念是指人们日常劳作中所用之物,但在本体论上却并不指明“物”所具有的实用性质,而是将其首先定义为“纯粹的物”。对于现象学来讲,要把存在者的存在展示出来,则须循着日常生活的线索来进行。

刘教授在论及贝泽勒“交往音乐、表演音乐”的由来及其现象学本源时,首先指出,独立音乐,即挣脱了诗歌、舞蹈之根,“出于自己缘故而被创作、聆听的音乐”。“独立音乐观念”(die absolute Musik)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形而上学,研究“西方音乐是什么”的本体论问题,因而属于现象学中所讲的“现成在手”。

贝泽勒认为,音乐会式的艺术作品只是欧洲后来的特殊现象,而那些至今还在我们身边继续发挥作用的其他现象,才具有典型的和决定性的意义。若是置身于音乐之中,并以此为出发点,则是所谓交往的音乐。与交往音乐相对的是表演音乐,也就是19世纪才形成范式的独立音乐。

贝泽勒还认为,“心境”在交往音乐中起决定性作用,并明确地将其作为音乐的“意向对象”(Noema)。胡塞尔则将意向经验分为两个方面:质料和形式(受康德统觉讨论的影响)。质料由意识被动接受的感觉材料组成;形式(即意向作用)给予物质材料以意义,凭借其综合行为在复合多样中产生统一。意向对象就是被意向作用统一、综合的东西,它所指向的并非对象本身。这也是胡塞尔意向性理论中的关键概念。

根据贝泽勒的观点,独立音乐并未率真地继续交往音乐,心境也并非独立音乐的“真”的表现。这是因为,“一旦音乐打开了她与那‘日常’、音乐以外的行为方式的关系,以便成为美学的物体,她也就不再与各种各样的日常心境相结合。” 一旦音乐从交往的约束中解脱,就此出现纯的、独立的音乐,其发展方向指向“富于表现性的”形式。这种富于表现性的音乐具有“象征”作用,明确地表演对象性的东西。这就是“表演音乐”概念的由来。

“象征”概念在西方音乐中由来已久,中世纪交往音乐就已经有超越音乐界限、试图意味其它东西的意象。贝泽勒将这种交往的象征视为“最原始的象征”,交往以及依附于它的音乐是一种“摘引”(Zitat, Quotation),它“成为那被意味了的东西的象征”。在表演音乐中,象征被用来明确地表现 对象性的东西——我们周围的、独立于物的情感或感觉一类东西。

刘教授指出,贝泽勒运用现象学哲学的观照方式,是为了有意识地避开“独立音乐观念”,而提出了“交往音乐”、“表演音乐”的概念。认为音乐是“从一开始就必须被称为人的存在的一种方式”,用情绪、心境取代感情、感觉,从社会学的视角来观察音乐与人们日常生活、音乐以外行为方式的关系。贝泽勒基于对克雷奇马尔的音乐解释学、里曼的音乐形式分析之间对立性的清醒认识,提出将取消解释学和形式分析的传统对立、更深地使两者彼此渗透,作为音乐学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刘教授在介绍贝泽勒“交往音乐”、“表演音乐”的划分所具有的明确的社会学导向时认为,虽然贝泽勒提出用“交往音乐”、 “表演音乐”的观点来审视西方音乐,主要是从哲学、美学的角度入手,具有强调功能解释的倾向(主要体现在《16世纪的交往音乐与表演音乐》一文中),但是,20世纪下半叶,德国音乐学界大都从音乐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接受了贝泽勒的理论。贝泽勒采用“自律”音乐来避开使用“独立音乐”一词谈新艺术时期的表现性音乐,这一哲学术语也常被20世纪音乐社会学讨论中的其他术语取而代之。贝泽勒提出的这对概念,不仅已被德国音乐学界普遍接受,而且在音乐社会学领域也取得了学术成果。

最后,刘教授指出,中国近现代音乐、民间音乐、宗教音乐均可采用“使用上手”的现象学方法。而事实上,世界音乐、民族音乐学研究已经具有鲜明的“使用上手”的倾向;西方音乐由于其特殊的独立音乐传统,须凭借现象学认识论方来跳出这个怪圈,这正说明了系统音乐学宏观思维的魅力,从既往历史和未来展望两方面,证实了贝泽勒的社会学理论的学术价值。

讲座之后,刘经树教授进行了现场答疑,师生们对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其间,贾国平教授指出,音乐创作是在不断发展的,音乐理论的研究也要尽可能跟上音乐创作的步伐,密切联系音乐创作的实际。他还鼓励同学们,要关注音乐创作实际,善于分析思考。

这次讲座的意义不仅在于向大家介绍了目前西方较为前沿的音乐学术观念,更重要的是,它启发我们用一种不同的理论视角来审视音乐创作,进行理论研究。我们衷心希望以后能有更多机会聆听专家的讲座,进行学术探讨和交流。这对于同学们学术视野的开阔和兴趣的培养无疑都是大有裨益。